需要注意的是,维权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忽略了场地经营者的作用。在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》中明确规定,场地的经营者也负有连带责任。记者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,消费者一旦遭遇纠纷,可以首先与卖场联系,卖场有义务进行协调。
摘要:每年的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,众多消费维权问题都会甚嚣尘上。
本刊“3.15”征集热线开通以来,读者电话纷至沓来,装修质量、建材选购、售后服务等问题成为投诉焦点。
据了解,目前北京拥有数十家家居、建材市场,但各市场的管理规定不尽相同。消费者在选购建材前,应首先了解卖场的相关管理规定,尤其是针对售后方面的条款。如果消费者选择了售后服务健全的建材市场,也就不会遭遇案例中建材市场“建议消费者自己找工人维修”的情况了。实际上,目前很多卖场设立了“先行赔付”机制,一旦发生纠纷,如果与厂家沟通未果,卖场会酌情先行赔付消费者。
此外,大型家居卖场中的知名品牌产品也绝非天价。案例中,王先生购买的橱柜每延米1700元,而居然之家中一款UV漆面板橱柜的折后价也不过每延米1800余元。
3.15消费警示之
不容疏忽的验货签收
案例一:
张小姐购买了一款知名品牌的布艺折叠沙发,收货时,出于对大品牌的信任,张小姐只是囫囵地观察了沙发的外观,感觉没问题便签收了,并且一直当沙发使用。
几天后,家里来了客人,需要将沙发展开,这时张小姐才发现,在折叠沙发的底面有一条很长的口子。张小姐随即致电该品牌的售后电话,经过一番口舌后,商家最终同意为其更换沙发外套。
案例二:
同样疏于验货的肖女士就没有张小姐那么幸运了。在建材超市,肖女士花了三千多元购买了一款浴缸,销售人员告诉肖女士,产品会免费送货上门,收货后再拨打品牌售后电话预约安装时间。
收货时,同样是出于对品牌的信任,又看到浴缸被包裹得严严实实,于是,肖女士没有开封验货便在签收单上签字。张女士回忆到,当时送货人员也没有告知她先验货再签收。
随后,安装人员前来,打开包装后却发现浴缸底部有一条裂缝,无法安装,工人表示这条裂缝会造成日后浴缸漏水。
肖女士致电该建材超市,超市表示产品签收就证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,无法进行退换货处理。肖女士又致电厂家,厂家认定产品是送到后由肖女士人为破坏的,他们不对此负责。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。
案例分析:
验货环节经常被消费者忽略。但是收货后,产品一旦发现纰漏,责任上的划分往往会出现分歧,形成公说公有理、婆说婆有理的局面。
案例中的张小姐是幸运的。幸好她购买的是布艺沙发,即便更换也只是沙发套,企业并没有太多损失,与其跟张小姐纠缠把事情闹大,到不如予以解决,还落得个好口碑。
但是,肖女士买的是浴缸,价值三千多元,企业就没那么容易让步了。收货时,肖女士已签字,从企业的角度看,产品是在签收和安装之间产生的破裂,便认定产品是肖女士人为破坏。然而,从肖女士的角度出发,签字证明货已收到,自己并没有打开包装,加上浴缸体积大重量沉,即便验货也很难将它翻过来查验底部,更何况,肖女士没有理由故意损坏,于是肖女士认为产品到货前就出现了问题。
双方各执一词,陷入僵局。
就此问题,记者咨询了朝阳消协,投诉部工作人员表示,这种情况确实棘手,由于肖女士已经签收,无法明确划分究竟是产品质量问题、还是货到后人为损坏,目前只能是继续与企业或超市协商解决办法。
表面看来,如果肖女士在收货时仔细地查验了货物,后面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。然而,就没有别的办法避免此类事件了吗?试想,如果厂家能将送货与安装一气呵成,后续的纠纷是不是就能避免呢?
一些建材企业采取送、装分离的服务方式,这就导致厂家送货与安装之间这段时间的空白。据了解,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厂家必须送货与安装同时进行,也没有对这期间的责任进行化分。那么,万一产品在此期间出现了质量问题,责任归属将很难判定。
在企业没有对送、装分离的服务模式进行改良的情况下,消费者就必须高度重视验货环节,并且在安装前注意对产品的保护。分清责任,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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